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22/8/12 10:04:52来源:本站
近年来,不少不法分子假借 “服务老人”“关爱老人” 之名,利用老年人关注健康养生、投资理财等特点,获取老年人的信任,以产品推介等手段设置陷阱、诱导消费,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,给老年人及其子女、家庭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。
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,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一批重大养老诈骗案件,迅速形成严厉惩治态势。下面,小政通过三个案例带您了解养老诈骗套路。
套路一:养生保健骗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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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叔叔阿姨,填下问卷,2000个鸡蛋劵免费送!
填一个也不吃亏,还有鸡蛋送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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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店登记身份证,立享5000元医保退费优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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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情简介】
犯罪嫌疑人白某等三人冒充国家医疗机构教授、工作人员,以调查病情、用药情况为由给老年人打电话获取信息,并根据不同老人编造不同的诈骗“剧本”,谎称给老人办理大额慢性病、大病补助金及保健品费用退补等“优惠”,欺骗老人交纳管理费等。经审查,检察机关以白某等三人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。此外,通过引导侦查,追诉陈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及犯罪事实十三起。最终法院判处白某等人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至十四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。
【检察官提示】
老年人群应当高度警惕通过促销等方式进行的调查研究,如果遇到所谓“权威人士”称可以办理医疗优惠政策,但要求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,应立即拒绝。上述行为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他人财物,情节严重的,可能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构成诈骗罪。
套路二:养老服务骗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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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养老机构郑重承诺,即日起签署《服务协议》,将享受7折购物优惠,附近商超均可使用。
这优惠力度比银行利息高多了,再也不用儿子操心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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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情简介】
某投资公司在未获得金融资质的情况下,向中老年人群宣传某在建养老公寓,以发放会员卡、福利补贴、给付利息回报为诱饵,与大量老年人签订《养老服务协议》,收取大额服务费用进行融资,后该公司因资金问题停止营业。经审查,检察机关认为该公司总监熊某某、副总监何某某,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,人数众多,数额巨大,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最终二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和四年,并处罚金。
【检察官提示】
老人及家属选择养老公寓时,切勿轻信他人前期返利、优惠的许诺,更不能被“高收益低风险”的噱头所蒙蔽。在签署协议前,一定要向有关部门核实了解经营机构资质;对未获得融资资质的企业,不要贸然进行投资,否则容易成为犯罪集团实施诈骗、非法集资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的被害人。
投资理财要谨慎
高息低险要不得
警惕经营无资质
小心养老变“坑老”
套路三:艺术品投资骗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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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这套人民币马上要退市了,以后就是绝版了,非常稀有!
那一定升值空间巨大,给我来一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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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幅字画短期还升不了值,交给我们代卖,保证稳赚不赔
卖吧,放着也是砸手里,卖了还能换点钱
【案情简介】
某健康咨询公司以销售艺术品为名,通过推介会、发放福利等宣传方式,吸引大量中老年人群成为公司客户,在没有艺术品实物交易的情况下,签订《艺术品交易合同》,根据投资金额定期返还年利率10%-16.3%不等的固定回报,合同期满后返还本金。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,公司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吴某某、孙某某等人扰乱金融秩序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400余万元,最终法院判处吴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,并处罚金。
【检察官提示】
很多“收藏品”诈骗案件的受害者是老人。不法分子抓住了老年人喜欢储蓄收藏的特点,利用信息差,编织一些高大上的名头,以“以低换高”“高价回购”“定期返利”“代为拍卖”等方式,吸引老年人进行大额支付。在此提醒广大老年群众,大额投资前,一定要及时和家人沟通商量,确保收藏品的来源与去向正当、合法。
来源:《北京政法》微信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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