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21/7/30 14:49:03来源:本站
为切实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,保障医疗安全,提高服务质量,秉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,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
一、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
4、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、专业等条件;
5、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6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5年7月30日之后出生);
7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8、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;
(二)下列人员不得应聘
1、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,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,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
2、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、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;
3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三、招聘方式及相关程序
(一)报名
1、报名工作由通辽市妇产医院人事科负责,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;
2、报名时间:2021年8月2日8:00—8月14日17:00;
3、报名地点:通辽市妇产医院五楼人事科;
4、每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。报名、参加笔试、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保持一致。报名时携带个人简历(附照片),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。个人简历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、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(填写起止年月、就读学校、院系和是否全日制和专业,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)及工作经历(填写起止年月、工作单位、职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);
5、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,以便通知有关事宜。
(二)招聘方式
1、笔试
(1)笔试开考比例(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)1:2。实际考试人数不足1:2时,招聘组有权根据实际考试人数调整招聘指标。
(2)笔试采用闭卷方式,笔试科目为《专业知识》,满分100分。
(3)笔试时间:8月18日上午。
(4)笔试地点:通辽市妇产医院。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。
(5)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,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。
2、面试
(1)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考核。面试时间:2021年8月18日上午;
(2)满分为100分。由考官现场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,取平均分;
(三)考试总成绩计算
1、考试总成绩=笔试×50%+操作、面试总成绩×50%。
2、考试结束后,当天公布成绩。
(四)体检与考察
1、体检。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招聘计划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;
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、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2、考察。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能力素质、心理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。
四、公示与聘用
(一)公示。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通辽市妇产医院公众号公示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为7天。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(二)聘用。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。试用期为6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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